化名潜逃26年的“红通人员”王汉民被缉捕归案******
中新社北京1月17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7日通报,近日,在中央追逃办有力指导和云南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经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懈努力,化名潜逃26年的“红通人员”王汉民在四川成都被缉捕归案。
通报显示,王汉民,男,1960年6月出生,昆明卷烟厂原销售经理,涉嫌贪污罪,1996年畏罪潜逃。1999年6月,办案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近年来,云南省追逃办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合力攻坚,最终发现王变换身份后藏匿在国内的重要线索,成功将其缉捕归案。
云南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王汉民潜逃26年后被缉捕归案,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一体构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的重要成果。下一步,将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完)
上海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上海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
中小学设立相关专兼职教师岗位
本报讯(记者任朝霞)日前,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市、区、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部门协同联动成效显著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有效加强。
根据《意见》,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一指导下,市、区、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强化人员配备,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职责。上海市教委协调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各区教育局成立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按照本区学生规模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及协调职能。有条件的区,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职监察员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处理或者指导处理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以及其他侵害学生权益、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事件。各中小学设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专兼职教师岗位,负责本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日常工作。规模较大或多校区的学校,或有条件的其他学校,到“十四五”末,要成立学生保护委员会,整合欺凌防治、纪律处分、教育惩戒等组织、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学生权益保护及相关制度建设。
《意见》强调,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纳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业务培训范畴,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纳入中小学校长培训范畴,强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纳入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和新教师岗前培训范畴,普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基本理念和基础知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