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龙凤呈祥》演播为中泰文化交流再谱华彩乐章******
中新网北京1月31日电 据国家京剧院消息,1月30日,浓浓的年味还未散尽,国家京剧院一团团长、一级演员李胜素,一级演员江其虎等,携经典大戏《龙凤呈祥》演播参加曼谷中国文化中心欢乐春节系列活动之一——“京剧《龙凤呈祥》演播·中泰戏曲对话”活动。剧院艺术家与泰国观众“云端”相见,京剧《龙凤呈祥》以线上演播的形式,与泰国优泰剧展开对话,共庆喜庆祥和的传统佳节。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临时代办杨欣专门以视频形式致辞,泰国文化部副常秘玉提佳女士出席活动并代表泰国文化部致辞,曼谷中国文化中心兼驻曼谷旅游办主任阙小华、曼谷中国文化中心副主任赵歆等近200位各界人士现场参与了活动。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临时代办杨欣致辞首先,杨欣代办通过视频形式对此次活动致以贺词。杨欣代办表示,京剧艺术蕴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与智慧,此次活动搭建起“以戏为桥、以戏会友”的平台,让更多戏曲爱好者感受中泰传统戏曲魅力,深入了解文化交流在中泰关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更多有识之士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文化传播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蓬勃发展,为中泰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人文力量。
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阙小华(左)向泰国文化部副常秘玉提佳(右)赠送欢乐春节兔年吉祥物泰国文化部副常秘玉提佳高度评价中国京剧在文化传播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称其是密切和深化中泰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曼谷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阙小华表示,京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优泰剧是中国戏曲文化在海外的优秀传承和发展,两种戏曲交融互鉴,让优秀戏曲艺术得到更深远的传承和更广泛的弘扬。
国家京剧院艺术家与泰国观众互动活动中,李胜素、江其虎两位艺术家向泰国观众致以新春的问候,介绍了自己在剧中扮演的角色,回顾以往与泰国进行文化交流的经历,并表达了对未来两国文化交流的美好期待。江其虎老师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龙凤呈祥》的精彩看点和创排过程,表示这部戏将《三国演义》中孙刘两家一场针锋相对的明争暗斗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办喜事的过程表现出来,充满喜剧色彩的剧情和行当齐全的阵容,让这部戏成为中国人逢年过节必看的吉祥大戏。接下来,展示了《龙凤呈祥》的精彩片段,剧院优秀青年演员刘垒、朱虹教授泰国的京剧爱好者不同行当的念白和唱段,观众踊跃报名,纷纷尝试学习,现场气氛在李胜素、江其虎老师对学员的点评和与观众的互动中推向高潮。
观众们纷纷表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京剧名家的精彩讲解和点评,青年演员的示范表演以及与观众的互动,使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了京剧之美和中国传统艺术的魅力。
活动下半场,优泰剧创始人庄美隆向观众介绍了优泰剧在泰国的发展,泰中戏剧艺术学会进行表演并与观众互动,现场观众无不为两种戏曲文化的互通交融所打动。
中泰嘉宾在线合影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自2021年以来,国家京剧院携手中国移动咪咕公司,连续三年打造国粹经典《龙凤呈祥》演播盛会,以5G+4K超高清技术,将经典名剧送入“云端”,为众多热爱京剧的观众献上这出融合了科技元素的传统剧目。如果说2021年是《龙凤呈祥》演播实践之年,打造了5G时代云演播行业新标杆;2022年《龙凤呈祥》二度“上云”是在理论建构的基础上探寻演播的无限可能;2023年则是《龙凤呈祥》演播走向世界、全面开花之年。在海外融媒传播的有力基础上,《龙凤呈祥》主创团队首次与海外观众连线互动,多视角、零距离的呈现,让海外戏迷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观看体验。国家京剧院携手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将《龙凤呈祥》打造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演播品牌,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做出贡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