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春呈现高质量发展“加速”态势******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题:中国新春呈现高质量发展“加速”态势
新华社记者
平均每6秒钟,就有一台空调压缩机在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下线,“而这个速度也难以满足订单需求”;
北京东六环地下41米,国内在建最长城市地下公路隧道正在加紧施工,建成后将有力促进京津冀区域交通协同发展;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今年初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中国700多个税号产品实现对其出口“零关税”。
开年以来,中国各地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起跑就是“加速度”的“拼经济”过程中,力争以新气象新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春节假期刚过,中国一批重大项目招引与建设“加足马力”,积极发挥有效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重庆今年计划实施市级重大建设项目1123个,总投资约3万亿元;陕西省第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宣布795个重点项目开工,总投资5646亿元……
“与往年不同,今年开工的重点项目中,先进制造业投资占比超过20%。”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李生荣说,这些项目投资规模大、结构也更优。
年初密集召开的地方两会显示,中国多个省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锚定“大力推进”和“持续深化”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及数字政府建设。
北京、贵州提出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42%、40%左右;江西计划培育数字经济“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广东提出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我们参与了3部兔年春节档电影的制作,助力影视行业解决后期渲染成本高、周期长的痛点。”贵州贵安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邓周灰说,数字经济在持续赋能实体经济、创造高品质生活等方面加快裂变。
多地推出“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等新举措,壮大新产业、新业态。
新年伊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围绕“智慧能源及新基建”与相关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陆续在宁德、龙岩、福州、泉州等城市落地。
“光储充检集合了多种技术,公司每年科技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均超过10%,研发工程人员占总人数近40%。”星云电子公司总裁刘作斌表示,今年计划在更多大中型城市推广应用,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服务。
绿色低碳是高质量发展题中之义,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是重要内容。
“2023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着力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更增强了我们的底气与信心。”山东太阳纸业公司副总经理刘纪营表示,今年将建设生物基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持续为达成“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近年来,太阳纸业通过自主研发的新技术,将产品纯度升至96%以上,污染物排放降低10%,后经下游企业加工,制成纯天然再生纤维,让污染降到最低。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在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一块面积为92.85亩的土地等待企业“云读地”“云选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度集成创新,“土地超市”已实现全口径出让收入411亿元。
云南持续扩大中老铁路黄金线路效应、加快发展口岸经济,江苏推进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开年以来,高水平对外开放成为地方发展“热词”。
随着RCEP深入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共建,在广西北部湾港,陆海联动,一派繁忙。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北部湾港将继续强化RCEP优势服务航线,重点开发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国家货源市场。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新年伊始,中国各地持续推出实招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让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福建省首部专门的养老服务法规《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海南宣布将新增基础教育学位4万个,建成乡镇寄宿制学校100所;河北提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2万套以上,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5万套……
“中国经济的光明前景源于更加灵活和高质量的发展。”欧洲《现代外交》网站1月31日发表文章指出,中国经济将继续沿着高质量发展道路稳步增长,同时为推动全球经济稳步复苏作出贡献。(记者马欣然、周文其、向定杰、邓倩倩、张昕怡、罗鑫)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