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飞天网评:为中国经济发展投下“信心票”******
“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不变。只要笃定信心、稳中求进,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的既定目标。”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且长期向好,这是我国经济的基本面,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和优势。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随着中国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不仅会促进中国自身发展,也将惠及国际社会,为世界经济复苏增添动力。对此,我们要笃定信心,保持定力,专心致志地做好自己的事情。
自信来源于长期向好形势。无论是从近三年,还是从2023年元旦假期来看,都集中展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韧性与活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国经济经受住了各种极端考验,在短时间内走出了正向发展趋势。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15万亿元,占全球经济比重达到18.5%,2022年预期可超过120万亿元。由此说明,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依然保持着强劲势头,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且长期向好的判断是正确的。2023年元旦,全国交通、餐饮、娱乐、旅游、生活服务等行业逐步回暖,久违城市“烟火气”再次回归,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注入了新的动力活力。据悉,预计今年春运客流总量超20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9.5%,可望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的七成。无论是从国际社会的反应,还是从国内消费市场的情况来看,都对中国经济发展投下了信心票。
自信来源于巨大回旋空间。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和差异性,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回旋空间,注入了巨大潜力。从东部沿海来看,经济发展快速,产业发展生机勃勃,迈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履,在技术创新引领带动下,展示出了强劲发展动力。从中西部地区来看,自身具有先天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在承接东部成熟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水平等方面,具有互补性,由此形成了由东至西、由城市至乡村的梯度发展格局。“沿海地区踊跃创新,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东北振兴蓄势待发,边疆地区兴边富民。”这就是生机勃勃的中国。各地立足自身资源优势迈出发展步履,实现错位发展,又彼此配合、互为补充,在产业链和供应链方面形成一个发展整体。从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情况来看,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与吸收外资增速多年高于东部地区,为扩大内需、民营企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国际合作等拓展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这些都是中国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发展的底气与自信。
自信来源于持续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开放大门要越开越大,让更多外资进得来。2023年1月1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正式生效施行,总条目1474条,与2020年版相比,增加239条、修改167条。鼓励目录越来越长,负面清单越来越短。近年来,我国持续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分别缩减至31条和27条,形成了制造业基本开放、农业服务业稳步持续开放的格局。去年前11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8.34万亿元,同比增长8.6%。我国已经连续3年清理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推动了500多份文件的立改废。外资的逆势增长,不仅说明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潜力动力,而且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自信。(李萍)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