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中国优化出入境政策促进全球贸易******
从1月8日起,中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莫斯科美利坚大学高级研究员马丁·西夫1月11日在《中国日报》撰文称,旅行和国际贸易是促进全球和平与繁荣的重大、必要条件,因此中国的最新举措应当受到邻国以及其他贸易伙伴的欢迎。
中国优化出入境是大势所趋
文章指出,为遏制高传染性的新冠病毒传播,此前实施旅行限制是必要的。然而,随着新冠病毒致病力持续减弱,以及全球推动接种新冠疫苗及其加强针,该病毒所造成的威胁已经远远低于三年前。
遗憾的是,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即便是最具建设性的举措也会被西方歪曲报道,被用于攫取廉价的政治得分。接下来的一年里,任何限制中国公民和货物在世界各地自由流动的行径,无疑都属于西方损人利己、搞破坏的范畴。
对于全球经济而言,最迫切需要的是与中国的新一轮贸易以及来自中国的投资。中国将再次发挥巨大的建设性作用,促进世界繁荣与增长。在过去20年里,中国一直是全球增长主要引擎,尤其是在拉丁美洲、撒哈拉以南非洲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与沙特阿拉伯以及其他海湾国家之间的贸易快速增长、关系持续深化,向着这一方向迈进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
在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背景下,若要促进世界和平,最重要的是推动个人旅行以及商业和旅游业互动,为新一轮外交对话与外交接触营造更加积极的氛围。
对于拉丁美洲和非洲发展中国家而言,当务之急是吸引新一轮中国投资以重振陷入停滞与衰退的经济。除了英美智囊团,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无意破坏各国政府和社会的稳定。
积极回应中国新举措是良好开端
文章分析称,长期以来,中国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一个忠诚可靠的伙伴,值得信赖,愿对世界各国进行投资并保持合作关系,而不是以意识形态和政府组织形式来划界。这是维护世界长期和平、促进全球发展与繁荣的必由之路。
如今,中国再次采取积极、明智和令人鼓舞的举措,以此促进世界贸易复苏,推动各国人民和政府重新建立联系、增进了解。各主要国家应当积极回应这一举措。一些国家的针锋相对不是人心所向,全球人民都希望在2023年看到积极回应,进而消除仇恨、缓解紧张局势、增加投资、加深理解、促进包容。
美国领导人和政客一直以来都是口惠而实不至,中国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早就对此见怪不怪。令人鼓舞的是,在世界各地,一些领导人已经意识到重要的是日积月累的政治才能,而不是在国际舞台上用侮辱性、煽动性的指责和谎言哗众取宠。在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新冠危机后,对中国优化防疫政策作出快速而积极的回应将是一个良好开端。
(编辑:严玉洁 王辉 周凤梅)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